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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质押: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申请:
随着人们对资金的要求不断提高,向银行贷款也成了人们使用资金时的一个选择。但值得注意的是,对银行进行个人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个人贷款需满足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也是银行考量的重点。
其次,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比如工资或是经营收入,这是银行考量贷款者是否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一定的借款和利息。第三,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在过去的贷款或信用卡等借贷行为中表现良好。后一点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使用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才可申请,等待银行的审批。